民法典法律知识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2022-03-02 17: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国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债务纠纷的极端现象都有哪些?债权人委托书范本怎么写?针对以上债务相关问题,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债务纠纷的极端现象都有哪些

  (一)“暴力逼债”

  暴力逼债主要指债权人自己通过暴力方法来逼迫债务人就范,常见的方法有非法拘禁、绑架、伤害乃至杀害债务人。

  (二)“涉黑讨债”

  涉黑逃债主要指债权人通过黑社会方式来讨债,具体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债权人自己就是黑社会成员,另一种是债权人通过黑社会(例如涉黑的讨债公司)来讨债。

  涉黑讨债中一般也使用暴力,但它与暴力逼债的区别在于:暴力逼债是简单的使用暴力,一般因为债权人的激情的发生;而涉黑讨债则是有组织、有计划的使用黑社会的手法来要债。

  (三)“自残要债”

  自然要债主要指债权人通过自虐、自残、自杀等方式要债,一般发生在债权人处于弱势地位的案件中。

  (四)“霸道拒债”

  霸道拒债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其中“要钱没有”又分真没有和装没有两种情形;

  2、“有钱也不给你,看你能把老子怎么样”。

  (五)“恶意逃债”

  恶意逃债主要指债务人有还债能力却采用“金蝉脱壳”等方法,逃出债权人控制的地域范围。

  (六)“消极避债”

  消极避债主要指债务人在无力履行的情况下,为了摆脱债权人的一再追讨而不得以的消极避世行为。

  如有的债务人躲到荒山之上,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如重庆李先培为躲债变成现代“山顶洞人”事件;更有严重的,为了躲债,自己干脆去犯罪,等着进监狱,从而使债权人再也不来缠自己,如河北省乐亭县农民史某为躲债故意犯罪被判8年案。

  (七)“抢先要债”

  抢先要债主要指债务人无力清偿全部债务时,一些精明的债权人率先提起民事诉讼以实现债权,而其他债权人得不到清偿,也就是所谓的“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八)“择亲还债”

  择亲还债主要指债务人无力清偿全部债务时,可能会先清偿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债权人的债,而其他债权人得不到清偿。

  三、债权人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单位的,写明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代理人:(一)律师、法律工作者或所在单位人员代理的,写明执业证书或身份证号码及所在单位全称,并提供单位盖章证明;(二)亲属间代理的,写明代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以及亲属关系,并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三)基层组织推荐代理的,写明代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并提供基层组织盖章的推荐函。)

  现委托上列代理人代为处理 公司破产案件相关事务,有权代为提交申报资料,变更或放弃所申报的债权,回答询问;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等权利;代为履行义务;签收法律文书。

  除委托人书面撤销外,代理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案破产程序终结时止。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代位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知识,所以,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债务纠纷的极端现象时,可以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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