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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2022-03-10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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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是生活中常见的,涉及到了一些金钱的交易就需要写一份合同进行约定相关的事项,合同都是有诉讼时效的,那么,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一、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在规定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相应权利的行使期限,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权利行使期限,法律将不予保护,权利人因此要承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以下是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非寿险之诉讼时效。人寿险之外的其他保险,包括除海上保险以外的所有种类的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健康保险,适用保险法规定的2年时效,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人寿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险。其时效为: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

  (三)海上保险的诉讼时效。海上保险是以海上危险或事故为保险责任范围而成立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合同。其时效为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的,人可以随时要求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另外,超过诉讼时效期的当事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即其民事权利得到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而非丧失诉权。故即使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只要当事人符合提起诉讼的若干条件,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

  针对于保险诉讼合同的相关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相关判断,如果诉讼时效过期的话,法院将不会接受该案件的相关审理。所以如果确定好保险产生纠纷的话,应在第一时间之内向法院提出相关诉讼,确定好相关证据。

  二、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白某,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住址:陕西省榆林市xx区,电话:略。系陕K85220,陕KQ148(挂)实际车主。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

  住所:榆林市XXX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平

  联系电话: 0912-326XXXX

  案由:保险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在交通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向原告支付理赔款共97071.4元。

  (二)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白某系陕K85220,陕KQ148挂实际车主。20xx年4月25日,原告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被告处对该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和商业险(一主一挂)各一份,其中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50万元,保险期限为20xx年4月26日0时至2012年4月25日24时止。

  20xx 年11月2日15时许,陕K85220,陕Kzzzz8(挂)车的驾驶员高某驾驶该车行驶至xx县xxx镇xx段时,与刘某驾驶的陕Kzzz号路虎车相撞,致陕Kzzzz6号路虎车两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立即向被告报案。后经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xx中队作出事故认定:陕Kzzzz,陕Kzzz(挂)车的驾驶员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xx县交警大队也于20xx年11月30日对此事故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解,由原告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共计赔偿和支出98000元,并已经实际履行和支出,包括前已述及的损害。

  综上所述,原告在20xx年11月30日处理完相关事宜后,就本起事故的保险赔付问题多次向被告提出理赔请求,但被告却以种种理由不足额赔付,因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准原告的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白某

  二零xx年三月二十三日

  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是属于保险合同纠纷的一种,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怎么签订财产保险合同

  在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推动保险事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签订财产保险合同除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在我国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的主体必须是中国**保险公司及其下属各级保险公司。其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保险方的名义签订财产保险合同。

  (二)财产保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投保人所有或管理并与之有利害关系的财产。不得虚构、假设,否则合同无效。

  (三)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一般应采到书面形式,并应做到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表语准确、程序合法,防止发生无效、违法合同,或酿成纠纷。

  (四)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一般应使用规范的示范文本,有特殊要求的,应报经省、直辖市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自行制订,到指定印刷厂印刷,并只限自己使用。

  (五)财产保险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作为保险合同,也叫保险条款,应该特别注意审查的内容有三点。第一点是“告知条款”。重点审查的第二点是“保险责任”。 重点审查的第三点内容是:“免责条款” 。第四点需要审查的内容称为:“理赔条款”。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的相关内容,大家要注意诉讼时效是6个月 。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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