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监护人资格的恢复规定是什么

2022-04-08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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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监护人资格的恢复规定是什么?恢复监护人资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监护人资格的恢复规定是什么

  一、监护人资格的恢复规定是什么

  监护人资格的恢复规定是监护人资格的恢复,只限于父母或者子女之间,并且要严格审查“限制条件”,“《民法典》规定,不能对孩子实施故意犯罪,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民政部的政策《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明确提出几种情况不得恢复监护人资格,第一类就是性侵害,包括出卖自己孩子,把孩子卖了的,再就是遗弃未成年人六个月以上,或者多次遗弃并且造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或者因监护行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确有悔改表现并且适宜担任监护人的,可以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原指定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终止。因此,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提交的证据应该证明申请人确有悔改表现,适宜担任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情形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新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二、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流程

  (一)申请人

  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上述中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提出,也可以由上述中其他单位和人员提出。

  (二)申请材料

  1、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2、有包含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监护存在问题、监护人悔过情况、监护人接受教育辅导情况、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未成年人意愿等内容的调查评估报告的,应当一并提交。

  3、有关单位和人员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相关案件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基本材料或者书面说明。

  三、恢复监护人资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篇总则第三十五条:原监护人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确有悔改情形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新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根据上述草案规定,确有悔改情形的原监护人可申请恢复监护资格,其中对确有悔改情形怎么认定是关键点。

  (二)哪些单位和人员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三)去哪里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监护人资格的恢复规定是什么的介绍, 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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