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之间处理财产表见代理可以吗

2022-04-14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夫妻之间处理财产表见代理可以吗?什么是表见代理合同?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夫妻之间处理财产表见代理可以吗

  一、夫妻之间处理财产表见代理可以吗

  对于此案,即便将甲婚前购买的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目前对于此种情况,学界及司法实践中大致有以下三种处理意见:

  第一种认为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上述案例中妻子一方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处分丈夫婚前购得的房屋,该行为应属于无权处分,事后丈夫明确表示不予追认,因此妻子处分财产的行为应当是无效的。虽然有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但是学界及司法实践中大多不承认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所以应当适用无权处分的规定。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善意取得。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此规定可作为适用善意取得的法律依据,并且必须是在房屋系夫妻共有财产的前提下,第三人丙不知道乙是无权处分人,但是以合理的对价与乙达成了买卖协议,并支付了定金。这足以认定丙为善意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第三种观点即认为构成表见代理。上述案件中乙未经甲的授权并以甲的名义将房屋卖予第三人,甲和乙系合法的夫妻关系,鉴于这种特殊的身份关系第三人丙有足够理由相信乙有代理丈夫处理事务的权利,并且没有过失或者恶意而与之实施了交易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可以认定丙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对于本案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何*上律师提出了以下意见:

  表见代理制度属于传统民法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民事交易安全。在我国民法体系中,表见代理制度是作为私法自治原则(又称自愿原则或合同自由原则)的补充而存在的,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按照该条的理解,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则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二、什么是表见代理合同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是不是表见代理,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签订合同,属于表见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三、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吗?

  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情况虽然也是无权代理,但是存在有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本无代理权的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客观事实,表见代理成立,行为人的代理行为就应当按有效的代理来看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之间处理财产表见代理可以吗的相关知识,所以根据不同的法条处理方法是不一样的。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