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继续履行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吗

2022-04-1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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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协商一致,而且合同的内容还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继续履行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继续履行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吗

  一、继续履行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吗

  继续履行就是继续履行义务的意思,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有多钟,比如停止侵害、损害赔偿、继续履行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适用于继续履行的情况有哪些?

  继续履行可在以下三种违约状态下适用:  

  (一)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债权人可以求其履行;  

  (二)债务人履行合同有某些不适当。如给付数量不足,仅为一部分给付,则需补足数量全部履行;

  (三)债权人迟延,在履行期内未受领,债务人则可据求其继续履行,受领债务人的给付。

  三、合同继续履行和损害赔偿的适用

  继续履行和损害赔偿是两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关于二者在违约责任承担中的具体适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有所不同。大陆法系以合同的继续履行为主,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为辅,而英美法系以损害赔偿为基本的救济方式,继续履行为衡平法上的救济方式,只有在损害赔偿不充分不公平时才适用。产生这种区别的重要根源在于二大法系不同的契约理念。大陆法系基于道德的观念,认为:诺言、协议必须遵守,否则,国家和法律将强迫你履行。英美法系则认为:问题不在于诺言应被强制遵守,而在于对诺言加以认真考虑的承诺人在契约违反后不受损害,因此,损害赔偿几乎在所有的案件中都是一种合理的补救方法。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继续履行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吗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继续履行就是继续履行义务的意思,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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