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范围规定

2022-04-15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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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范围规定是什么?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对于这样的一系列问题,小编相信有很多人还是不太了解,很多人的心中对这些都存在疑问,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范围规定

  一、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范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在当代的社会,精神病人必须要确定监护人,只有这样才能够对于保护精神病人的一些身体健康。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36条明确的规定,如果说监护人有实施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可以要求撤销变更监护。

  二、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根据规定,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关系。

  三、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权利?

  监护人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代理监护人进行诉讼活动,有权管理、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为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更多是一种职责。  .

  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 【监护人职责】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范围规定的法律知识。大家注意一般我国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是不允许结婚的,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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