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监护人的范围有什么

2022-04-05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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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都知道,我国实行的监护制度可以分为未成年人监护和成年人监护两种,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那么监护人的范围有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监护人的范围有什么

  一、监护人的范围有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怎么确定法定监护人的范围

  (一)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

  (二)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三)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四)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要求变更监护关系。

  三、民法总则中监护人有什么类型

  监护人分为3种类型:

  (一)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二)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三)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监护人的范围有什么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监护人的范围有哪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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