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区别

2021-04-08 16: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人格权和财产权作为两大财产类型,共同构成民事权利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当人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时,会更为注重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将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是我国《民法典》的一大特色,也是法律对时代需求的一种回应。那么,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区别是什么?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区别

  一、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区别

  1、权利客体不同

  (1)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其客体,主要表现为权利人精神层面的利益,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无法以经济价值进行估量。

  (2)财产权的客体为物、行为或者智力成果,都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可以用金钱对其价值进行计量。

  2、专属性不同

  (1)人格权与民事主体的资格密不可分,只能由权利主体专属享有和使用,不能转让也无法继承、抛弃。部分人格权中的权利客体(肖像、名称等)可以通过许可使用的方式进行流转,但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

  (2)财产权可以由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自治进行转让、继承、抛弃。只要处分财产的行为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那么权利人便可自由的处分其财产权。

  二、人格权包括哪些类型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此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三、侵害人格权如何处罚

  侵犯人格权是属于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侵权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九条 本编调整因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与“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区别”的有关法律知识。人格权和财产权是相对应的两个概念,在权利客体和专属性上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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