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登报声明断绝关系是否可行

2022-04-1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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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按照法律规定,我们知道,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而成年子女对父母则有赡养的义务。那么登报声明断绝关系是否可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登报声明断绝关系是否可行

  一、登报声明断绝关系是否可行

  不能登报声明断绝亲子关系,所谓的断绝亲子关系只是主观认为,从法律上来讲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可能通过法律行为来断绝的。

  (一)亲子关系属于事实关系无法断绝。

  (二)支付未成年人抚养费是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的法定义务。

  所谓的登报声明解除亲子关系在我国民间常常是一时气愤之下的行为,亲子之间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无法通过此种方式解除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断绝关系法律规定

  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性质作具体规定,因此,通过声明方式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并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关系有两种:

  (一)亲生父子关系是无法通法律的方式断绝的,因为这是事实关系,对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继承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而产生的,这种血亲关系是不能解除的。父母和子女声明或者协议脱离父母子女关系的行为不符合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这种声明没有法律效力,所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另一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解除父子关系以后存在以下继承法提到的相关情况后才会失去继承权。

  三、父母可以和未成年子女断绝关系吗

  父母不可以和未成年子女断绝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是父母可以任意解除的。父母放弃其监护职责,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构成遗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登报声明断绝关系是否可行的相关知识,综上,我们可以知道,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可能通过法律行为来断绝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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