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宣告失踪的撤销应具备以下条件

2022-05-12 15: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被宣告失踪的人突然回来了,他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撤销失踪宣告呢?,一般是要经过相关程序才可作出撤销的。那么对于宣告失踪的撤销应具备以下条件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宣告失踪的撤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宣告失踪的撤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失踪人重新出现或知道其下落的事实。如果失踪人回到住所、居所、工作单位,或者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戚、朋友以各种方式知道了真实下落,失踪人就可以重新亲自处理民事关系,或者授权其他人处理。这样,失踪人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民事活动,不需要财产代管人帮助处理债权债务关系。

  (二)失踪人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撤销宣告失踪的申请。失踪人重新出现后,有权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申请。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即失踪人的近亲属、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果失踪人本人及其近亲属都不提出撤销申请,法院不能主动撤销作出的失踪宣告,虽然本人已经出现,在法律上,该人仍然是失踪人,不能亲自参加民事活动。

  (三)法院作出撤销失踪宣告的判决。作出撤销判决的法院应是作出宣告失踪判决的法院。法院在对失踪人重新出现或知道其下落的事实进行核实后,作出撤销宣告失踪的判决。

  二、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否包含继承的开始

  不包含。

  法律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三、宣告失踪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有失踪事实。

  (二)该失踪事实持续满2年。

  该难点在于确定失踪日期:

  (一)在一般情况下下落不明的,以音讯消失的次日为第一天。原则上,从失踪人下落不明的次日为第一天。

  (二)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以事故发生之日的次日为第一天。

  (三)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以战争结束之日的次日为第一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宣告失踪的撤销应具备以下条件:的相关知识,综上,只要当事人去向法院申请撤销宣告失踪的判决即可。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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