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高空坠物的免责理由有哪些?

2022-05-03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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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因为被高空掉下来的东西而砸伤进医院,这时就需要找到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高空坠物的免责理由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高空坠物的免责理由有哪些?

  一、高空坠物的免责理由有哪些?

  (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二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三)不可抗力。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

  二、高空坠物侵害财产权代理词由哪些组成

  (一)高空坠物的代理词也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的。

  (二)在代理词的首部是要注明代理词的名称,前言必须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出庭前的准备工作的一些基本情况,关键是在代理词的正文当中是非常重要的,包括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等。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3)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2、正文。

  (1)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2)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3)诉讼程序。

  (4)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

  (5)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

  3、尾部。

  三、高空抛物最高可按什么罪名入刑

  关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故意高空抛物的最高刑罚可被认为是故意杀人罪。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高空坠物的免责理由有哪些?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我国对高空坠物的免责理由有哪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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