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些

2022-05-01 15: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我们知道,我国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民事权利,当他人违反法律规定侵犯我们权利时,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些

  一、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些

  民事权利依据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标准会导致不同的分类,例如:就权利之间的关系而言,质权担保的债权是主权利,该质权是从权利,从权利一般情况下依赖于主权利,债权清偿导致质权消灭。民法总则的分类标准侧重于界别不同权利的“利”,即特定利益是否具有财产性质,从而把民事权利分为三大类:财产权、人身权、兼具上述性质的权利。根据“权”(作用)的不同,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等。

  二、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

  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仅仅是一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是一直存在的,但具有这种资格的主体要享有某项实际的权利,还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参加到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三、民事权利主要有哪些

  (一)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社员权。人身权是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权利;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智力成果或商业标志独占的排他的利用的权利;社员权是社会团体成员基于其成员地位对社团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和。

  (二)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支配权是可对权利客体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形成权是当事人一方可依自己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三)根据权利人能主张权利的义务人的范围,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是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协助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相对权是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积极地实施或不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

  (四)根据权利的相互关系,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主权利是相互关联着的两个民事权利中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是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些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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