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
(二)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四)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五)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六)地上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认定公共场所或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按构成要件分
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 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
(二)按侵害对象分
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三)按致害人的人数分
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按行为性质分
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民事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有这些:
(一)发生侵权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或者对他人身体造成了损害;
(二)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
(三)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
(四)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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