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2022-05-11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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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人长时间地失踪,找不到人的,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已经死亡。那么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一、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与宣告失踪制度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

  故宣告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二、宣告死亡的公告期多久

  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三、失踪多久可以宣告死亡

  在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即达到了规定的宣告死亡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167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要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但因为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公告期满后,如果没有找到失踪人员,法院可以确认宣告死亡的事实,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的相关知识,按照法律规定,我们知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失踪人的死亡的日期。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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