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构成要件

2022-05-15 18: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构成人身自由权侵权需要具备一定要件,对此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构成包括四个要件,即存在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的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是否构成侵权要以此判断。
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构成要件

  一、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构成要件

  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责任构成的四个要件:

  (一)存在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依据中国的现行立法规定,只要违反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保护规定、禁止拘禁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禁令规定和行使自由与权利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合法自由和权利的限制的规定,即属违法。在司法实务中,只要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应确认为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二)有损害结果。侵害人身自由权造成的损害事实,表现为行为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所造成的客观表现和最终结果。客观表现指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使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思维状态的改变。最终结果是受害人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的损害。

  (三)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当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自由权受到损害的事实具有因果关系的时候,即成立该要件。

  (四)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有归责性的意思状态,即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要件。行为人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二、人身自由权的内容有哪些

  (一)身体自由权。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体自由,就是侵害了身体自由权。这是因为身体自由为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权利,一经非法剥夺和限制,即属侵害他人行动的自由。

  (二)精神自由权。精神自由权,也称作决定意思的自由、意志自由权。

  在现代社会,自然人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从事正当的思维活动,观察社会现象,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法律应当予以保障。因而,精神自由权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思维的权利,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自然人的精神自由,即为侵权行为。

  只须有使被诈欺人陷于错误的故意即可。胁迫,就是故意以不当的目的或手段,预告祸害,使人心生恐怖的行为。诈欺、胁迫行为均系侵害自由权,其所侵害的正是精神自由权。

  三、实践中侵害人身自由权的具体情形

  (一)非法限制、拘禁自然人身体。非法限制自然人身体自由,甚至予以非法拘禁,为侵权行为。例如,本书第六章第一节典型案例中的倪某、王某在超级市场购物,被带到办公室进行搜身,在侵害了原告人格尊严的同时,也侵害了其人身自由权。

  (二)非法妨害行动。利用被害人自身的羞耻、恐怖的观念,妨害其行动,也为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违法行为。如夺去入浴妇女的衣服,使其无法行动,构成侵害身体自由权。向债务人索债而将债务人扣为人质,错误地实施自助行为限制他人人身的,也是非法妨害行动的侵权行为。

  (三)妨害公路通行。对于公路的一般使用为一种自由,不法加以妨害,即属自由的侵害,为非法行为。对于私路有相邻权、地役权等通行权人妨害其通行者,也认为构成侵害自由权的违法行为。

  (四)侵害通信自由。通信为自然人传达意思的手段,系自然人身体自由即行为自由的范畴,故侵害书信或通讯之秘密,系侵害自由权。

  (五)非法进行强制医疗。未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采取强制治疗手段,限制他人人身,例如强制进行精神病治疗,强制进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医疗措施,都是侵害人身自由的侵权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构成包括上述四个要件,实践中要注意区分判断。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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