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剥夺监护权的情形:
1.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被剥夺监护权的法律后果是不能再实施监护权,但法定抚养义务人的监护资格被撤销的,依旧应当继续负担对被抚养人的法定义务,支付生活费、学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用。找法网提醒,如果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监护人并非故意犯罪的,并且对所实施的侵害行为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剥夺或撤销监护权的条件如下:
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
下列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上述中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提出,也可以由上述中其他单位和人员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