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以及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2022-07-03 16: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包括债务人有减少自身财产或者增加自身负担的行为、债务人行为发生在债权人成立之后并且已经生效、债务人的行为已经危害债权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就是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有关行为。
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以及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一、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

  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有: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债权人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物、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对象

  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是债务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第一,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放弃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此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对象就是债务人;

  第二,债务人与第三人通过合同行为移转财产,则在原则上应以债务人和第三人为被告。

  第三,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处分财产行为只是达成协议而尚未实际交付,在此情况下,可仅以债务人为被告,撤销其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找法网提醒您如果财产已经交付,第三人或者受益人已经实际占有财产,则应将第三人和受益人列为共同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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