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自愿原则的限制有哪些

2022-04-2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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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法典属于基础的法律制度,是为了更好的维护民事主体的权益,而自愿原则则是民法典中的基础原则之一,是为了民事主体能更好的决定自己的行为和行动,那么自愿原则的限制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自愿原则的限制有哪些

  一、自愿原则的限制有哪些

  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有决定自己行动的自由,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自愿原则在合同法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所谓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根据自己的内心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自愿原则在传统民法中,常被称为私法自治原则,具体表现为各种制度。如所有权自由,即所有人于法律限制范围内得自由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其所有权遗嘱自由,即个人生前得依法设定遗嘱以决定其财产的死后归属设团自由,即个人得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任意与他人组成法律承认的组织。

  二、自愿原则是指什么

  自愿原则是法律赋予的,同时也受到其他法律规定的限制,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愿。法律的限制主要有二方面。一是实体法的规定,有的法律规定某些物品不得买卖,比如毒品合同法明确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对此当事人不能自愿认为有效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不能自愿不订立。这里讲的实体法,都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涉及社会公共秩序。法律限制的另一方面是程序法的规定。有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某类合同,需经批准转移某类财产,主要是不动产,应当办理登记手续。那么,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不能自愿地不去办理。

  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

  当事人违反平等原则,在缔约过程中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自愿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自愿原则的具体内容如下:

  1、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有一定的意志自由

  2、民事主体依法设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关于自愿原则的限制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对于自愿原则可以简单的了解一下,平时的主体活动中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要不违背法律制度即可,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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