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医疗损害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找法网提醒您,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医疗损害的免责条件有:
1.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患者人身权益受损的;
2.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特征如下:
1.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
2.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包括了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3.医疗损害责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
4.医疗损害责任是因患者人身权益受损害而发生的责任。
5.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