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无因管理造成的损失谁来赔

2022-09-19 18: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法典无因管理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赔偿,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会进行协商约定管理义务等条件,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管理人遭受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补偿。
民法典无因管理造成的损失谁来赔

  一、民法典无因管理造成的损失谁来赔

  民法典无因管理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遭受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受益人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除外。

  二、无因管理行为的类型

  无因管理包括三种类型:

  1.误信管理。

  2.不法管理。

  3.幻想管理。

  误信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他人之事务为自己之事务管理。产生误信的原因有几种,不同的原因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管理人所承担的责任亦不同。

  三、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

  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

  2.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为一种法律事实,是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上的原因,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此债的关系的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非当事人约定的。

  3.管理人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对于本人须无法律上的义务,既没有法定的义务,也没有约定的义务。管理人依约对于本人负有义务时不能成立无因管理。找法网提醒您,管理人对于本人依法负有义务时也不能成立无因管理。这是无因管理的最基本特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