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与其他的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样的,并且都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找法网提醒您,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人民法院对专利权属纠纷案件的管辖,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专利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执行,即可以作为第一审法院的是: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2.各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
3.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需要,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
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如下: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2.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是,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3.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时,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