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应当怎样处理

2022-11-26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可以选择分期偿还,可以申请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对有关情况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应当怎样处理

  一、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应当怎样处理

  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处理如下:

  1.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延长借款期限,或者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

  2.如果确实资金无法抵债,还可以通过实物抵押等方式,偿还借款本息。也可以通过提高保证人,提高自身信誉;

  3.可以通过债务转让的方式,将合同义务转让给新的受让人。(该方法的前提是,有对他人享有债权)。找法网提醒您,债务人积极提出解决方案,尽早达成协商,避免在被动的催收的过程中,平添更多不必要的损失。

  二、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具体为多久

  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具体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务纠纷必须去被告所在地起诉吗

  债务纠纷,如果有协议,应当在债务履行地进行起诉;若没有,则须在被告所在地进行起诉。如果原告所在地是债务履行地,或者当事人约定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或者未约定合同履行地,事后未达成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而原告所在地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的,在原告所在地进行起诉。除以上情况外,债务纠纷均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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