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的法人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2022-10-2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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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法典的法人终止的原因有法人决议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公司破产。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后公司才能申请注销,注销完成法人人格才会消灭。
民法典的法人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法人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民法典的法人终止的原因有:

  1.法人解散;

  2.法人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二、法人因破产而终止有哪些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法人破产而终止的法定程序有破产清算和注销登记。

  1.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找法网提醒您,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2.注销登记,法人完成破产清算后终止营业的,经注销登记后,登记主管机关取销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权的执法行为。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收缴公章,撤销其注册号。

  三、法人有哪些权利

  法人的权利如下:

  1.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2.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3.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

  4.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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