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物权的客体可以是权利吗

2022-10-19 18: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法典物权的客体可以是权利的,法律规定的权利可以作为物权的客体,而物权的客体还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
民法典物权的客体可以是权利吗

  一、民法典物权的客体可以是权利吗

  民法典物权的客体可以是权利的,法律规定的权利可以作为物权的客体,而物权的客体还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找法网提醒您,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二、物权包括哪些权利

  物权包括自物权、他物权、准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1.自物权(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2.他物权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3.准物权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

  三、物权的效力有哪些

  物权的效力有:

  1.物权的排他效力

  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的效力。

  2.物权的优先效力

  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物权优于债权的效力(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3.物权的追及效力

  物权的追及效力,又称物权的追及权,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均得追及其所在而之间支配该物。

  4.物权的损害排除效力

  物权的损害排除效力,又称物上请求权或物权的请求权,是指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