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财产公证费用的收费方式:遗产继承公证费依据收益额来计算数额进行收费,在收益额低于20万元时,公证费按不超过1.2%收取;收益额大于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公证费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等。
可以继承的遗产有:
1.公民的收入。一般是指公民的工资、奖金、存款及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及接受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
2.公民的其他合同财产。一般包括公民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抵押权、留置权、典权;发明权、发明权中的财产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等等。
3.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找法网提醒您,要是死亡后或因死亡而产生的财产,如死亡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等均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范围。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1.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