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样的教育合同无效

2021-04-26 11: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法典》合同编的立法宗旨就是鼓励交易,此次立法缩小了认定合同无效的范围,尽可能让规则设计有利于交易成立,尽可能让成立的交易发生效力,那么,什么样的教育合同无效?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样的教育合同无效

  一、什么样的教育合同无效

  1、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教育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基于恶意串通订立的教育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教育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三种: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于故意的,那么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给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同时,在追缴故意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时,要注意保护非故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财产是不能追缴的。

  三、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在日常生活中,无效合同经常会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混为一谈,那么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根据《民法典》对合同的规定,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无效合同是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决定作出前仍然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因素是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的情况,不必然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则必然具有违法性。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什么样的教育合同无效?”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基于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为《民法典》所规定的无效合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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