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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客体的概念

2021-04-2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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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事权利可能对于大家来说,并不是很陌生。都知道作为人在这个社会团体中,拥有怎样的权利。那什么为民事权利客体呢?民事权利客体的概念是什么呢?范围又怎样去认定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们分析分析,希望对您们有用。
民事权利客体的概念

  一、民事权利客体的概念

  民事权利客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二、民事权利客体的范围

  1、民事权利客体是物。物权是对物直接支配的权利,物权关系的客体是各种物,但以有体物为限,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种。

  2、民事权利客体是行为。相对于物权而言,债权是请求特定人为一定给付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体现在财产利益上,所以债务人的作为与不作为是债权的客体。

  3、民事权利客体是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民事权利以利益为基础,对客体进行间接支配或者直接支配。

  4、民事权利的客体是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

  三、民事权利含义及分类

  (一)含义如下: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二)分类如下: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利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认真阅读完这些内容,是不是对民事权利还有民事权利客体的概念有了一定的认识。民事权利客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们带来的内容。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需求,欢迎咨询我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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