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治安管理处罚标准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殴打他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或者聚众斗殴罪,应根据个案当事人所实施行为的性质和结果进行定罪处罚。《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故意殴打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和殴打他人的区别有:
1.行为方式不同。
故意伤害行为概念的外延大于殴打他人行为概念的外延。找法网提醒您,殴打他人的行为方式主要是拳打脚踢、扇耳光等;而故意伤害的行为方式还包括使用器械对人体进行伤害,如使用石头、棍棒、刀斧等器械伤人,驱使动物伤人,使用有毒、有害的气体或液体伤人、电击伤人等。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殴打他人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殴打他人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害人受伤,即可以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故意伤害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3.伤害程度不同。
殴打他人不以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为主要目的,一般只是造成他人身体皮肉的暂时疼痛,并不一定造成人体伤害后果;而故意伤害主观上是以伤害他人身体为主要目的,行为的后果是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