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无效合同条款

2022-12-07 18: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无效合同条款是指缺乏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通过恶意串通等方式成立合同;以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
什么是无效合同条款

  一、什么是无效合同条款

  无效合同条款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确定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确认无效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产生的原因不同。

  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

  可撤销合同中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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