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二审驳回诉讼的依据有哪些

2022-12-10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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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二审驳回诉讼的依据当事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起诉的人不具备原告的资格;起诉时没有明确的被告;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起诉的法院没有管辖权等。
二审驳回诉讼的依据有哪些

  一、二审驳回诉讼的依据有哪些

  二审驳回诉讼的依据有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对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予以审查。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保证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权利,所以对起诉条件应作较为宽泛的理解。

  3.没有明确的被告。

  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

  6.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1.适用条件不同:驳回起诉主要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民诉法规定的受理的条件。驳回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的诉求符合起诉条件,但是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适用的阶段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必须是在案件已经进行实体审理之后;驳回起诉既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前,也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后,是对程序上的评价,所以应适用裁定的形式;

  3.适用的法律文书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对当事人是否能够胜诉的评价,所以应适用判决的形式;驳回起诉是对程序上的评价,所以应适用裁定的形式;

  4.产生的后果不同:当事人的诉求被判决驳回后,无新的事实和理由,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得再行起诉。而驳回起诉,一旦其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可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

  三、驳回起诉诉讼费退吗

  可以退回。依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不缴纳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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