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2022-12-10 10: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导致的原因不同;发生的时间不同;以及发生的效果不同等。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一般时效是有三年的时间限定。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一、怎么区别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时效中断则发生在时效开始后完成前的任何时间同。

  2.根据的事由不同。时效中止规定的是当事人行为以外的客观情况;而时效中断则规定的是当事人的行为。

  3.产生的效果不同。找法网提醒您,时效中止使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而时效中断则使中断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若为分期履行的合同,则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内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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