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二、去哪里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应当提交什么证据?
根据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有包含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监护存在问题、监护人悔过情况、监护人接受教育辅导情况、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未成年人意愿等内容的调查评估报告的,应当一并提交。
四、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审理和判后安置
(1)人民法院审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在一个月内审理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人民法院应当全面审查调查评估报告等证据材料,听取被申请人、有表达能力的未成年人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学校、邻居等的意见。
(3)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可以聘请适当的社会人士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观护,并可以引入心理疏导和测评机制,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儿童心理问题专家等专业人员参与诉讼,为未成年人和被申请人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
(4)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未成年人有其他监护人的,应当由其他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其他监护人应当采取措施避免未成年人继续受到侵害。
以上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的相关内容,监护人就要负责好被监护人的安全,给被监护人营造一种良好健康的生长环境,如果需要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可以到被监护人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申请,如有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