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么认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日

2023-02-17 20: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日的认定是人身损害事故发生日,即侵权人的行为造成被侵权人遭受损害,即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根据造成的程度进行赔偿。
怎么认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日

  一、怎么认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日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日的认定是人身损害事故发生日,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人身损害案件根据该规定的文义解释,受害人通常是在事故发生的当场受伤,故大多数人据此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自事故发生日起算。找法网提醒您,人身损害事故发生当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是被普遍接受和适用的方式之一。

  二、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三、民事诉讼时效新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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