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是债权,欠钱是债务,债务人是指需要根据约定对债权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借款人需要根据约定偿还其借款,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没有及时偿还的,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
收集以下证据: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
4.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等,说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5.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以及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的证据。
6.提供被告具有偿付能力的证据材料。
7.要求返还物品的,应提供该物品的数量、质量及存放地点的证据材料。
8.债务人可以提供债权的关系发生变更或者已经消灭的证据材料。
9.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供上述证据材料的形式,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如果对方欠钱到期不还,而且还不接电话,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