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

2023-02-15 12: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协议是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等情形。
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

  一、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

  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如下:

  1.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2.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

  4.行为人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5.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

  二、效力待定跟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

  2.合同瑕疵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绵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类瑕疵并非不可补救;而可撤销合同的瑕疵在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追认期限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追认期限为三十日。法律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