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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破产重整管理人,破产重整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2023-02-10 11: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破产重整管理人,简单概括就是在破产案件的重整程序中承担重整工作之人;而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职责有全面接管破产财产,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
什么是破产重整管理人,破产重整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一、什么是破产重整管理人,破产重整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

  2.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

  接管破产财产后,破产管理人应当予以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破产财产遭受意外或人为的损失。

  3.以破产企业名义开展民事活动

  破产人将破产财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后,破产人并不丧失对破产财产的所有权,但丧失了对破产财产的占有、支配和处分权,也丧失了对破产财产以自己的名义开展适当民事活动的权利。而破产管理人就取得了以破产管理人名义实施必要的以破产财产为标的民事活动的权利。

  4.破产财产清算

  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应当重新估价,已经折旧完毕的固定资产,应对其残值重新估价,残次变质财产应当变价计算,不需要变价的,按原值计价。

  5.办理破产人的注销登记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管理人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法院。此外,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时,破产管理人应及时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二、企业破产重组管理人员的如何确定

  可以由企业决定,也可以是法院指定。找法网提醒您,所谓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

  三、破产重整债务谁来偿还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

  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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