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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后怎么继承

2019-04-3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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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人生最后一个秘密。然而,这个秘密却经常引发家庭纷争。所以很多有先见之明的人会选择将遗嘱进行公证,来避免自己的后代为钱争执。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遗嘱公证后怎么继承?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遗嘱公证需要谁到场?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遗嘱公证后怎么继承

  一、遗嘱公证后怎么继承

  遗嘱已经公证,就受法律保护,其他人没有合法理由是不能违背遗嘱意思的,遗嘱继承人按遗嘱内容继承。

  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5、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三、办理遗嘱公证需要谁到场

  1、公证遗嘱除了公证人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2、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嘱公证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遗嘱公证后是最具有最高效力的,所以继承人只需要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思执行遗嘱内容就可以了。多分遗嘱的情况下也是进行了公证的最有效。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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