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遗嘱的注意事项有,立遗嘱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没有处分他人的财产,立遗嘱的形式符合规定的形式要件等。
写遗嘱的注意事项有:
1.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2.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3.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4.符合民法典关于遗嘱规定的形式要件。
遗嘱不必须公证。遗嘱只要满足法律的规定都是有效的,如果立有数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公证不是必要经过程序,新的《民法典》削弱了公证的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找法网提醒您,遗嘱继承人之一死亡的,如果唯一的遗嘱继承人死亡,但被继承人尚未死亡,且又不想按照法定继承来安排遗产,则可以重新拟定一份遗嘱。如果没有立新的遗嘱或者被继承人死亡的,则自动变更为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