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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2018-05-29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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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如果能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儿。而因为各种原因,总会出现买家或买家的违约,那这时我们怎么处理二手房购房合同违约呢?找法网为你介绍。

  一、二手房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1、如果同意解除合同,要求买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金。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很多人对于违约金存在误解,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正确签订,或者不能实现己方的意愿。

  2、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3、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4、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5、因此房屋买卖双方要结合上述法律规定,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约定违约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一般来说,20%是约定违约金中较高标准。实际上,法律对此没有严格限制,只要不显失公平,法院将依照合同约定判决。

  二、二手房合同违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1、房屋买卖在二手房买卖中,签订了合同,合同生效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有时候也会出现违约的现象。关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

  2、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3、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要件为: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加以判断;

  (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大努力,也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当事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以上就是二手房购房合同违约的处理方法。买卖双方在有一方出现违约,可直接按照合同上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方不按合同进行违约赔偿,可走法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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