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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过户的费用

2019-09-30 10: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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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说父母过世以后房子留给子女是再正常不过的,但是手续还是要有的,所以也会产生一些费用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不动产继承过户的费用是多少?不动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不动产继承公证手续怎么办?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不动产继承过户的费用

  一、不动产继承过户的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房产继承首先需要公证,再根据房屋面积,房屋价值等计算不动产继承费用,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和房屋赠与比较起来而言,费用可以说更低。

  二、不动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就丧失了胜诉权。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只是没有法律的强制保护了。

  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不动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不动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三、不动产继承公证手续怎么办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不动产继承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不动产继承过户的费用包括: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印花税。若您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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