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且签订不同年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也是不同的,同时,试用期的工资也有所区别。那么,试用期工资谁来定?试用期与实习期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定,但是要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为维护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很多人都觉得试用期和实习期是一样的,其实不是,这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当事人身份不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实习期是在校生;
第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并且要一起履行缴纳社保费用的义务;实习期内,用人单位对实习的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也不用履行最低工资标准要求;
第三,当事人的目的不同,试用期主要体现在用人单位补充人力资源,而实习期主要体现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
在试用期间内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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