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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吗

2018-09-28 11: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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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我国是实行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公有制,私人和企业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但是可以享有土地使用权。那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吗?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土地使用权不同于土地所有权,由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该与土地上的附着物一起转让,并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不可转让,比如以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

  二、土地使用权变更程序

  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是指国家为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卫生等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收回。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新的城市规划的实施,需要对旧城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需要重新调整和安排城市各个区域的土地的使用,为配合旧城区改建,国家要调整使用土地,收回或重新安排一些单位和居民正在使用的土地。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消、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证不可以改成去世的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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