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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去登记吗

2018-09-28 13: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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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土地是实行国有土地所有制的,拥有土地的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售、交换和赠送等方式进行转让,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去登记吗?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去登记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去登记。

  国务院55号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章中规定: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去登记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另外,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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