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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要去哪里

2020-01-06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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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登记是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时所必须经历的过程,离婚登记应当在相关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携带完整规定的材料,经过一定的受理、审查程序,才能进行登记。那么离婚登记要去哪里?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离婚登记要去哪里

  一、离婚登记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6、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离婚登记流程

  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三、离婚登记要去哪里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所以你可以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综上所述,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到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不要因为去错地方而造成麻烦。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了解,欢迎登录找法网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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