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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2021-09-24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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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男女双方都有结婚和离婚自由,也就是说男方双方离婚之后,任何一方都可以在与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彼此再登记也是可以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离婚再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离婚再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的再办结婚证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再婚登记。

  申请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具体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离婚再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二、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的特别规定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离婚的再办结婚证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再婚登记,申请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离婚再登记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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