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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2020-09-23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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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书,他是需要夫妻双方签订自己的名字的,所以说离婚协议书他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在离婚协议书当中,需要对离婚的一些事项作出具体的规定,那么一般的离婚协议书在什么时候生效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才生效;

  3、该协议必须包括双方离婚的意愿,并且妥善处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否则协议无效;

  4、该协议具有人身性质,不得有他人代理签订,否则无效。

  5、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

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二、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书是对夫妻双方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形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履行义务。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作了除外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已部分履行,是否生效

  网友提问:我和我老公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他在离婚协议中同意将我们共同购买的一套房产归我所有,我们都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且该套房产已过户到我的名下,他现在反悔了,不同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请问离婚协议中我们已履行的财产部分是否生效?

  律师回答: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由于你们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未果,故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协议中所约定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离婚协议书他如果要生效的话,需要符合生效的条件以及生效的时间。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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