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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

2019-12-05 17: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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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小伙伴在民间借贷的时候都极有可能遇到经由中间人介绍牵线的情况,而借条上也会写有中保人这么一个概念,其实中保人也就是保证人的意思,那么大家知道中保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中保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

  中保,即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说,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而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也就是说,担保是以设定物作担保的。

中保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

  二、没在保证人处签名也需要担责吗

  案情介绍:

  2012年2月,周某因工程需要资金向陆某借款,双方协商一致,在双方办理好借据后,因戚某、马某与周某、陆某均是朋友,所以应朋友的请求,马某在担保人戚某的签名及日期下方写下了自己的名字(间隔距离较大),但未注明是以见证人还是担保人的身份签名。2013年,因周某未按期还款,陆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还款,并由戚某和马某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在借据中保证人戚某署名下方处签名,其签名紧接着保证人戚某签名的下方对应位置,完全符合担保的形式要求。故应认为其是保证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保证人”与“见证人”虽一字之差,但法律效力截然不同。两者主要区别在于担责不同。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要依法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连带清偿;而见证人仅仅起在场证明的作用,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不用承担任何实体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中保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借条上不同的签名也是有不同的区别的,尤其以中保人(即保证人)与担保人为例。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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