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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立案证据

2019-06-2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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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不管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者是刑事诉讼,双方都需要提供更有力的证据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肯定是需要多种证据的结合来辩证自己的主张。那么其中关于行政诉讼立案证据是怎么样的?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行政诉讼立案证据

  1、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确实存在的证据(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并无书面依据,需要根据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来予以证明)。

  2、证明自己具备某些条件的证据(如拒不颁发许可证、执照类的行政纠纷中,原告需要举证证明自己具备法律规定的颁发许可证、执照的相应条件)。

  3、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

行政诉讼立案证据

  二、行政诉讼证据审核认定的内容

  证据的审核认定,是指法官在听取当事人对证据的说明、对质和辨认后,对证据作出的采信与否的认定。证据审核认定的内容是:

  1、审核认定证据的真实性。

  2、审核认定证据的关联性。

  3、审核认定证据的合法性。

  三、行政诉讼中的证据类型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2、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如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药品等。

  3、视听材料。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如用录音机录制的音响、语言;用录像机录取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等。视听资料可以由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或复制。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制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除了精神或生理上有缺陷而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和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不能做为案件的证人外,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做证一般应亲自出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后可以用书面证言的形式作证。

  5、当事人的陈述。是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叙述。由于行政争议就是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所以他们最了解争议的事实。当事人的陈述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线索,应当加以重视。但是,由于行政争议直接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利害关系,所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客观地对待,注意是否有片面和虚假的部分。当事人的陈述只有和本案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综合研究审查,才能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6、鉴定结论。是指人民法院指定的专门机关对行政案件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技术鉴定作出的结论。由于行政案件涉及许多专业技术管理领域,所以鉴定结论是行政诉讼中运用的极为广泛的一种证据。如卫生监督机构对药品质量的检验证书。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现场或者对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就地进行分析、检验、勘查后作出的记录。它是客观事物的书面反映、是保全原始证据的一种证据形式。勘验笔录常常用于涉及房产、土地、山林、环保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纠纷。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现场当场实施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决定所做的现场情况的笔录。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诉讼立案证据、行政诉讼证据审核认定的内容以及行政诉讼中的证据类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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