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公函的使用范围

2018-07-21 16: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我们都知道公函是一种很正式的文书,在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会用到。函的主要种类有:征询意见函、请求批准函、答复意见和答复审批事项的函;针对不同的事项使用不同的函件。那么,公函的使用范围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公函的使用范围

  函主要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询问或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等。

  二、公函的一般写法

  函分为发函和复函,其写法略有不同。

  1、发函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商洽公务,向有关单位询问和请求批准事项等。拟写时,标题一般为《关于××××××的函》;正文开头部分要交代发函的原因和目的;正文启承语一般为“现函告如下”;主体部分写商洽、询问和请求批准事项的内容,要写得具体、清楚;结尾常提出希望和要求,用语要得体。需要结束语的,如请求解决困难的函,可用“请予支持”等。

  2、复函主要用于针对来函作出回复。拟写时,正文开头部分要引述来函,然后用“经研究,现函复如下”过渡到下文;主体部分针对来函所涉及事项,逐一作出明确回复;结尾可用“此复”、“特此函复”,如答复意见的函,可用“以上意见,请予考虑”等作结束语,也可不使用结束语。

  三、征求意见函的写法

  征求意见的函是向有关单位询问、了解某一事项或征求对某一事项意见的行文。其基本写法:首先写明征询意见的缘由;其次写明需要询问和了解或征求意见的事项,必要时应写明本单位对该事项的倾向性意见;第三写清函复的时间要求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四、拟写函应注意的问题

  1、行文简洁明确,用语把握分寸,语气平和有礼。

  2、函用于商洽办理事项时,一般应写明办理时限;复函时则应该迅速、及时。

  公函的使用范围:函主要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询问或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等。函的写作,要注意行文简洁明确,用语把握分寸。以上就是公函的使用范围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