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契税咨询

我想问一下,公积金买房后,已交了三年住房贷款,如今辞职换企业了,断缴个人公积金是否会危害房贷利息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28 14:25: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公积金断交,可能影响员工以后公积金贷款。因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是需要连续缴纳公积金满一定时间的。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 第一步:申请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  第二步:审核  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步:担保  
    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步:银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第六步: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直接提取现金的,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离、退休支取: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  
    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二、出国、出境定居: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证明文件、复印件。  
    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三、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终止劳动关系批文、复印件。  
    4、已托管的职工可由本人办理销户支取业务,未托管的需单位证明,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四、在职期间去世的:  
    1、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已故职工死亡通知单。  
    4、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的公证书。  
    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五、购买自住住房: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①购买商品房支取需提交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购房首付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②购买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售房计价表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③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  
    4、须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  
    5、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出具的贷款帐户的应还贷款余额。  
    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职工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须满伍千元的方可办理部分支取还贷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6、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办理须知为方便各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和职工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现将中心支取住房公积金规定作具体说明(办理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必须提供相关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心在审核原件无误后留相应复印件备案存档):  凡属单位正式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时,单位须对个人申请书审批盖公章,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带本人相应支取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相应支取业务。  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可由本人凭个人的有效证件及相关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到中心直接办理相应支取业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